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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人书画研究院

时间:2013-06-10 09:14:37  来源:北京人书画网  作者:不为彼岸只为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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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人书画研究院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院是经文化机构严格审批成立的非盈利文化艺术研究机构。

     第二条 本院是由全国书画界名家和优秀人才组成的高层次文化群体,是集创作、研究、学术交流、组织文化艺术交流、绘画书法技能培训、承办展览展示、鉴定、收藏、字画的装裱、文化用品的制作与销售等为一体的专业机构。是联系广大书画家和书画爱好者的桥梁和纽带,是书画家展示艺术才华和艺术风采的最佳平台。

    第三条 本院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接受国家主管单位的监督和管理,按照本院章程和专业特点积极的参与各种慈善捐赠、公益宣传活动。是以提高书画爱好者文化素质和道德水准为主导理想,传播正能量为宗旨的书画研究院。

                 第二章 任 务

本院立足北京,面向全国乃至世界。加强与各地书画界交流,扩大特聘书画家队伍,组织书画研究、展览活动,编辑出版作品集。具有现代化运营模式和微网大市场。我们利用微商手段,搭建了微网国际文化产业,文化贸易,文化交流的空间并给书画家提供自我展示、宣传、提升的优越平台!

本院以弘扬中华民族文化为主旋律,提倡多样化,组织世界各地的书画家和有识之士,为繁荣和发展我国书画艺术事业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

    本院秉着积极参与国内及港、澳、台地区的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更加踊跃参加国际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为世界文化艺术发展锦上添花!


  第三章    简 介

中文名 :北京人书画研究院

性质:从事非盈利性服务社会的专业书画研究院。隶属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中国科学院共同管理的周口店博物馆。

宗旨:研究、传承、交流、发展。

在从事艺术活动中,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做出应有的贡献!

办公地址 :北京市房山区城关街科技产业园区1层23号

下设办公室,秘书处,对外联络处,新闻网络中心,专家艺术委员会,专家评审委员会、理事会等部门。

           第四章 组织机构

本院顾问、名誉院长、院长、执行院长、秘书长及专家成员(排名不分前后)。

郑康宁(107岁):曾任董必武的秘书,原国资委的老领导,北京人书画研究院荣誉顾问,北京龙乡人书画院荣誉顾问。

毛新宇: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科学院战争理论和战略研究部副部长、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常委、全国政协委员、北京龙乡人书画院名誉院长。

孙安民:北京市原副市长、全国工商联驻会常务副主席、北京人书画研究院名誉院长、北京龙乡人书画院名誉院长。

韩亨林:中央纪委驻司法部纪检组组长,党组成员,北京龙乡人书画院顾问。

潘震宙:文化部原副部长,北京龙乡人书画院顾问。

常克仁:中纪委驻文化部纪检组组长、文化部原党组成员,北京人书画研究院顾问,北京龙乡人书画院顾问。

李惠仁:原民政部副部长,北京龙乡人书画院顾问。

孙希岳:原江西省副省长,北京人书画研究院顾问,北京龙乡人书画院顾问。

李北海:中联部原副部长,北京人书画研究院顾问,北京龙乡人书画院顾问。

李晓华:现任香港华达投资集团董事局主席、中华慈善总会荣誉会长,北京人书画研究院荣誉顾问,北京龙乡人书画院名誉院长。

李培隽:中国楹联学会会长,北京人书画研究院顾问,北京龙乡人书画院顾问。

张文成:北京市文史研究馆馆员,齐派嫡传弟子,北京人书画研究院顾问,北京龙乡人书画院顾问。

张桂长:齐白石研究会研究员,文化部老艺术家书画院理事,中国艺术研究院文研中心,一级美术师,北京人书画研究院顾问,北京龙乡人书画院顾问。

苏士澍:中国书法家协会主席、北京人书画研究院顾问,北京龙乡人书画院顾问。

陈洪武:中国书法家协会党组书记驻会副主席、北京人书画研究院顾问,北京龙乡人书画院顾问。

雷正民:中国美术家协会书记处常务书记、北京人书画研究院顾问,北京龙乡人书画院顾问。

张飚:中国书法家协会第四届驻会副主席、分党组书记,《中国青年报》副总编辑,《科技日报》总编辑,中国艺术报社社长。现为中国书法家协会顾问、中国书法家协会中直分会会长、中国环境文化促进会副会长、中华儿女书画家联谊会会长、中国纪实文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人书画研究院顾问,北京龙乡人书画院名誉院长。

罗杨:国家文物局团委书记、中国艺术摄影协会副秘书长、中国文联办公厅主任等职务,现为中国文联主席团委员;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分党组书记、驻会副主席、秘书长、北京人书画研究院顾问,北京龙乡人书画院顾问。

刘俊京:中国书法家协会理事、中央国家机关美术家协会副主席、北京人书画研究院常务院长,北京龙乡人书画院顾问。

刘俊岩:文化部离退中心原副主任、中国亚洲非遗工委常务副主席、中国茶文化博物院院长、中央国家机关书法家协会会员、北京人书画研究院名誉院长,北京龙乡人书画院名誉院长。

高金福:文化部艺术培训中心副主任,中国智库文化科技委员会主任,联合国国际合作协调局中国代表处常务副主任,北京大学教育学院教授。北京人书画研究院,北京龙乡人书画院顾问。

牛连和: 吉林大学客座教授、吉林省政协画院副院长,北京人书画研究院艺术总监,北京龙乡人书画院顾问。

王剑波:北京人书画研究院院长、北京龙乡人书画院院长。

刘砚平:北京人书画研究院执行院长,中国智库文化科技研究室副主任,全国美术考级监考官。

刘振东:公安部25局原局长、北京人书画研究院顾问,北京龙乡人书画院顾问。

习五一:中国社科院教授、北京人书画研究院顾问,北京龙乡人书画院顾问。

边保华:原国家行政学院办公厅主任,中国书协会员,中国行为法学会廉政书画院院长,北京龙乡人书画院顾问。

陈洪田:北京人书画研究院,北京龙乡人书画院顾问。

孙克利:原武警部队司令、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北京人书画研究院顾问。

狄济洪:全国人大信访局原局长,北京人书画研究院顾问,北京龙乡人书画院顾问。

郑济仁:北京人书画研究院顾问。

王学岭:总参谋部书法创作院院长、中国书法家协会理事、北京人书画研究院顾问,北京龙乡人书画院顾问。

张继:中国书法家协会理事、中国军事博物馆书画研究院副院长、北京龙乡人书画研究院顾问。

苗培红:现为中国书法家协会理事、中国书协交流委员会委员、中国书协培训中心教授、北京龙乡人书画院顾问。

杨明臣:中国书法家协会理事、北京研究龙乡人书画院顾问。

高军法:总参谋部书法创作院常务副院长、中国书法家协会理事、北京研究龙乡人书画院顾问。

张坤山:中国书法家协会理事、北京龙乡人书画院顾问。

郑小成: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干事、中国书法家协会理事、北京龙乡人书画院顾问。

张维忠:中国书法家协会理事、北京龙乡人书画院顾问。

沈一丹: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博物馆书画研究院副院长、中国书法家协会理事、中国榜书艺术研究会副主席、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北京龙乡人书画院顾问。

龙开胜:现为空军政治部文艺创作室创作员、中国书法家协会理事、北京书法家协会副主席、北京龙乡人书画院顾问。

田伯平:中国书法家协会理事、北京市书法家协会副主席、北京龙乡人书画院顾问。

孟繁禧:现任中国书法家协会理事、北京书法家协会副主席、北京龙乡人书画院顾问。

米南阳:中国著名书法家、北京龙乡人书画院顾问。

吕品: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国家一级篆刻师、中国民族画院常务理事、北京市书法家协会理事、北京市书法家协会篆刻委员会主任、北京龙乡人书画院顾问。

陈水冬: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中国硬笔书法协会理事、北京龙乡人书画院顾问。

刘仲文: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毛主席纪念堂美术专业研究员、齐白石艺术研究会会长、北京龙乡人书画院顾问。

肖良平:中国楹联学会副秘书长、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北京龙乡人书画院顾问。

杨开金: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中国硬笔书法协会副主席、北京龙乡人书画院顾问。

袁维学:中国驻外文化参赞、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北京龙乡人书画院顾问。

严太平:原为公安部消防局大校警官、现为全国公安书法家协会副主席、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北京龙乡人书画院顾问。

江岷金:中国书法家协会理事、北京龙乡人书画院顾问。

张仕森: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人民书画院院长、北京龙乡人书画院顾问。

张志本: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北京龙乡人书画院顾问。

徐旷达:世界华人华侨联合总会理事、北京军区书法创作院特聘画家、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国家一级美术师、北京龙乡人书画院顾问。

国墨林:中国将军书画院理事、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北京龙乡人书画院顾问。

刘院明:中国国际书画艺术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北京奔腾画院院长、北京龙乡人书画院顾问。

王健: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北京龙乡人书画院顾问。

方罗:石家庄陆军指挥学院教授,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会员,中国文联民族书画院研究中心执行副主任,北京龙乡人书画院顾问。

葛长臻:原武警安徽总队副司令员,现为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会员,北京龙乡人书画院顾问。

赵嘉符:解放军总医院主任医师、中华医学会医院管理学会会员、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北京龙乡人书画院顾问。

赵景伟:国家一级美术师、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中央中国画研究院解放军长岭书画院常务副院长,北京龙乡人书画院顾问。

邓相军:现任北京邮电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主任,北京邮电大学技术转移中心主任,北京邮电大学信息网络产业研究院院长,北京龙乡人书画院顾问。

赵咏:北京人书画研究院秘书长、北京龙乡人书画院秘书长。

(一)、院务管理委员会(院委会)

名誉院长:孙安民,张飙

院长: 王剑波

副院长: 张力

秘书长:赵咏

下设院务委员会,是本院最高权力机构,院务委员由院长常务院长、执行院长、秘书长及理事会研究决定。

(二)、院务委员会职权

1、决定画院的工作计划。

2、决定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各部门人员的任免。

3、决定聘请顾问、名誉院长,及特聘书画家评审聘任工作。

      第五章    申请加入会员条件

(一)、申请荣誉职位

会员、理事、常务理事、副理事长、理事长、名誉理事长

(二)、个人会员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和人民,自觉遵守国家的法规和本院的章程。

2、具有国家承认美术教育学院教授职称或专业书画家,具有一定的书法和绘画基础。

3、具有省级以上会员资格。

4、本人自愿申请,愿意为祖国的文化事业做出贡献。

(三)个人申报材料:

1、二代身份证的复印件一份

2、个人简历一份

3、个人一寸免冠照片4张

4、个人申请一份(200左右)

5、个人代表作2张;绘画作品规格69×69厘米以上的,书法作品规格138×69厘米以上。

6、通过院委会研究、审核通过后,十个工作日发放会员证书。

       第六章 申请设立分院

为弘扬华夏文明,研究各地文化艺术,将在各省市设立分院,成为我院与各地区交流的纽带和桥梁。

(一)、申请单位,在当地有一定声望和经济实力。

(二)、具备200平米以上工作室。

(三)、具有100名以上的会员团体。

(四)具备活动组织和协调能力,积极配合总院工作。

(五)、分院设立后,总院将对各个分院给予最大力度的支持和关照!举办各类书画艺术交流活动,总院全力配合作。分院有效期为一年,期满后,无不良投诉,经总院院委会审核通过,继续顺延。

            第七章    附 则

章程修改、解释权,属院务委员会。

         第八章    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咏  刘砚平

联系电话:13810997908   13717561361

邮箱:1270264449@qq.com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城关科技产业园区1层23号北京人书画研究院

邮编:10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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